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应对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紧急通知

洪建发〔2020〕6号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应对雨雪冰冻等灾害性

天气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气象预测,预计从元月21日起我市将出现强降温、雨雪冰冻和大风天气,冷空气活动频繁且势力较强,给建设工程施工造成诸多不利因素。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和冬季施工质量,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应对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工作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防范工作,该停建的一律要停。在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灾情,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二、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前后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针对灾害性天气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冬期施工措施,对在建工地各项隐患进行排查,加大对施工现场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项目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对存在的各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未制定冬期施工方案或冬期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的项目不得擅自强行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工棚、围墙和工程的基础围护结构、土体的观测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因雨雪浸泡发生事故;在工程复工前对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脚手架、用电线路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清除积雪积水,符合开工条件要求的方可重新施工。

三、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合理调配作业时间,力求施工点少,禁止在天气条件极为恶劣时施工。施工前应全面进行图纸复查,合理选择外加剂和保温材料,发现不适合冬期施工要求的部位应及时向建设和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设计意见,在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养护和拆模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不顾天气条件而盲目乱干。

四、各在建工地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冬季防火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防火措施,完善防火制度,配备合理有效的消防器材,做好宿舍内保暖取暖工作,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随意私接私拉电线,严禁在封闭环境下燃烧模板取暖以免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临近加油站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的建筑工地,应做好工地围档,全封闭施工,严格履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五、各在建工地要高度重视工地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临时设施的结构安全,对工地临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拆除或加固,确保雨雪天气下各类临时设施的安全。发生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时,各工地要密切观察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转移施工人员,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使用,在未排除险情前要对临时设施断电停水,以防止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应急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掌握极端天气信息,加强对各项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和灾情,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三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25日

 

2020年11月3日 11:19